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六安市人大常委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 30 日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在六安召开。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六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六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六安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六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审议《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8.选举事项;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