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决议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决议
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决议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决议
(2016年11月25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姜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审查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说明,同意将老濉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该工程PPP项目每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可用性付费和运营服务费)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