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
(2016年8月31日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要求,特作如下决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加快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为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是: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宿迁的实践和探索,全面推进法治宿迁建设,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廉洁司法、法治文化建设、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制建设绩效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
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依法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学习宪法,始终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升审查能力。按照《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赋予我市行使的地方立法权,依法积极稳妥推进立法工作。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序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机构、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确保我市地方立法稳步推进。加大对新制定的地方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和守法执法力度。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理顺和规范各级政府职责,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全市资格资质去行政化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政府部门内控机制,强化层级监督,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加强审计、监察、财政等专门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支持和保障司法独立公正,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推进的司法改革举措,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化司法公开,探索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评判司法的途径和方式,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和道德修养,使全体市民崇尚宪法,自觉守法,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守法意识作为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塑造和培育,不断增强全体市民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让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宿迁建设,使尊法守法成为全市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全市社会治安环境。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工作能力。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协调推进、有效实施。制定出台法治宿迁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领导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伟大实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