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辽宁省锦州市人大常委会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6年7月27日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民
政府《关于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的报告》、滨海新区管委会《关于锦州滨海新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松山新区管委会《关于松山新区2015年财政
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锦州
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
报告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对锦州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
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
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决算(草
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锦州市2015年市本级及滨海新区、松山新区财政
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