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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5-12-22
    2. 【标题】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5年第4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zgcy.gov.cn/News/szfl.aspx?ID=86627

    7. 【法规全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业经2015年12月15日朝阳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于言良








    2015年12月22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市政府对市本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朝阳市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规定》等13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废止《朝阳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53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朝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朝阳市人民政府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http://www.zgcy.gov.cn/News/szfl.aspx?ID=8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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