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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5-5-22
    2. 【标题】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3. 【发文号】资府办发〔2015〕3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 【法规来源】http://www.ziyang.gov.cn/_ziyang/detail.aspx?id=67383

    7. 【法规全文】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的通知



    雁江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2日

    资阳市本级(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

      为切实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体现土地价值,适应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要求,按照“低步入轨、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资阳市城区(含雁江区)划拨用地分类定价标准。

      一、适用范围

      市本级(含雁江区)管理范围内,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实施的划拨用地均实行分类定价。

      二、分类定价标准

      (一)对省级以上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以征收(收回)成本、拆迁成本及社保资金据实定价。

      (二)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用地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用地,位于规划区内的,划拨价格为40万元/亩;位于规划区外的,划拨价格为24万元/亩。

      (三)其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划拨用地,位于规划区内的,划拨价格为50万元/亩;位于规划区外的,划拨价格为30万元/亩。

      三、本定价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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