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6-2-3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3. 【发文号】法〔2016〕4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2月6日第01版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石时态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6〕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石时态、杨万明、陈国猛、黄克、龚稼立、葛晓燕(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周 强

    2016年2月3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