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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5-9-7
    2. 【标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3. 【发文号】玉政办发〔2015〕6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 【法规来源】http://www.yulin.gov.cn/info/381885

    7. 【法规全文】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贯彻落实《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5〕6号)的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服务业是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服务业比重增加并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是全面提升玉林城市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2015年“两会”参加玉林市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玉林市商贸服务业有良好基础和独特优势,玉林市今后发展最大潜力也在商贸服务业,玉林市提出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的目标符合自治区赋予玉林的功能定位。近年来,我市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贡献率逐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持续增加,特别是专业市场集聚发展格局初现。但整体上看,我市服务业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4%,比全区低0.4个百分点,比全国低10.8个百分点。当前随着我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围绕“修机场、建码头、接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陆续开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和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特别是玉林独特的区位、资源、生态和开放优势,自治区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赋予玉林新定位、新使命,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加快服务业发展对于实现建设“两城市一中心”战略目标的重大意义,像重视工业一样重视服务业发展,像抓工业园区一样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推动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区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围绕深入实施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实施我市“东靠南下,通江达海”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围绕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这个核心,主动服务构建广西出海新通道、打造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非公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居民消费性服务业并重,以构筑千亿元级专业市场集聚区建设为突破口,以创造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保障,促进服务业与工农业融合发展,加快服务业提速增量、提质增效,把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新的增长点,为加快建成“两城市一中心”作出重要贡献。

      (三)发展目标。

      ——发展提速。2015—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力争达到10%左右,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长17%左右。

      ——比重提高。到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66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左右。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达到88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超过4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左右。

      ——水平提升。到2020年,建成1个自治区级专业市场集聚区,形成5个左右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00万人左右,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5%左右。推进玉柴主辅分离,培育形成年营业额超100亿元的服务企业1家,培育一批超1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排行榜的企业总数超过5家。打响“玉林服务”品牌,加快建成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的区域性大城市、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国家健康养老综合改革试验区。

      二、重点产业

      (四)加快发展玉林优势特色服务业。

      ——新型特色专业市场。要把专业市场集聚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加快整合发展,形成辐射北部湾乃至全国和东盟的中药材、农产品、水产品、服装与皮革、建材家居、汽车整车、机械及配件批发市场体系。研究设立中国—东盟中药材交易所、农产品交易所、小商品交易所,编制和发布玉林价格指数,形成北部湾地区的中药材、畜牧和家禽产品定价中心和交易中心。重点推进中国东盟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做大做强“南方药都”品牌。重点建设电子商务产业中心、宏进农批市场、毅德商贸城、润嘉广场一期和三期、国际汽车城、机电物流项目、金城广场、农业合作试验区园艺文化交易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等。至2020年将中国—东盟(玉林)康美中药材交易中心打造成为千亿元级国际性专业市场,培育形成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市场5个,实现全市专业批发市场总交易额达2000亿元以上。规划于玉林市二环路专业市场集聚带和玉东新区建设专业市场集聚区,至2020年规划用地规模5平方公里,致力打造辐射西南华南地区和东盟经济圈商贸物流重要节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工信委、科技局、卫生计生委、玉州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玉林银丰国际中药港、康美中药城(玉林)有限公司、广西玉林现代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汉桂园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玉林金城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宏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玉林润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林市启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玉林东港汽车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玉林财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现代物流业。依托铁山港东岸码头、玉林机场,沿交通干线、 综合枢纽、中心城镇,布局一批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重点打造玉林物流中心,配套建设若干个物流集散节点。建立城市配送体系,加强邮政快递物流网络建设,培育发展多式联运,依托临空、临港产业,加强航空、水路、公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合作,降低空陆联运、海铁联运综合成本。支持物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推进机电物流二期、玉柴物流园、交通物流园、快递物流园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北部湾办、铁路机场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玉林财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玉柴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林通洲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富泽投资有限公司)

      ——商贸服务业。围绕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基地为目标,以大宗商品交易集散、新兴专业市场、进口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在中心城市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辐射力的中央商务区、金融街、商业街和城市综合体。加快中心商业区、县(市、区)商业中心、商业特色街和乡镇(社区)商业点四个层次的商贸等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肉菜、药材等农副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实现实体店、市场的电商化、连锁化、品牌化。加快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继续开展“南菜北运”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委、财政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电子商务。以实施“电商东盟、电商玉林”工程为抓手,发挥电子商务在“互联网+”战略的核心作用,坚持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方向,重点围绕机电产品、中药材、农产品等玉林优势产业,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金城电子商城、中国—东盟(玉林)跨境电商孵化基地、“玉林购”电商产业园,形成批发贸易平台、网上购物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为一体的网上北部湾城市群贸易中心,实现线下玉林特色产品聚集和线上玉林电商企业的聚集。规划建成1个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培育2家以上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电商企业。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推动农产品网上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农委、财政局、北部湾办、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广西玉林金拇指网络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玉林金城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五)加快发展促进工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

      ——科技服务业。发挥科技服务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促进作用,以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和工程为抓手,打造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载体。着力强化科技基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千亿元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建设若干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和创新集聚区。鼓励玉林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跨领域融合、跨区域合作,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科技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的科技服务,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至2020年,建成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加强27个自治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基地、34个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技术应用示范的科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种业科技创新,支持7个自治区农业良种培育中心育种基地建设。鼓励玉林市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农村围绕产业创新链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创办综合科技服务机构。2015年,建成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30个,重点开展工业、农业等优良新产品开发与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工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服务外包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国际通行标准为运作平台,通过引进和自主培养,加快发展国际尤其是东盟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力争将玉林建设成为国际服务外包的新兴承接地。加快推进以软件研发、软件技术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等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加快发展以运营服务、内部管理、数据库服务等为主的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努力向高端服务外包业拓展,发展工业和工程设计等为主的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玉柴集团公司)

      ——文化创意产业。加快以中国风格、岭南特色和东南亚风情相结合的民族文化品牌塑造,支撑打造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业、演艺娱乐业、艺术品业和工艺美术业等优势领域,加快培育数字内容、网络文化等新兴业态。加强文化与科技、旅游、农业、工业等行业的有机结合,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重点提升装备制造业产品外观、结构和功能设计能力,促进消费品工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配方和新款式的开发与应用,推动融合民族、传统、地域与东盟特色等文化元素的设计创新及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重点建设玉林工业设计城。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大力发展珠宝、玉石等艺术品加工产业。扶持建设乡村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旅发委、农委、工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节能和环保服务业。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重点在电力、 化工、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耗、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等节能环保服务;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环保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引进、推广使用。鼓励提供整体节能服务,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展合同环境服务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积极培育再制造服务业,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构建电子产品等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招商局、玉林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教育培训服务业。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合作为方向,着力打造以职业教育、社会化培训服务和东盟留学教育为导向的现代教育培训服务体系。联合西南中南高等教育资源,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和国内品牌教育企业,合力打造人力资源区域性国际培训基地。鼓励玉林学校和教育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职业教育合作,设立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学科教育。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重点发展服务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以及扶贫攻坚开发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培训、岗前培训、在职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扶贫富民提升工程,加强对在乡务农青年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支持大型或重点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校企资源共享、产学研联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农委、住建委、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六)加快发展促进城镇化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兴服务业。

      ——促进城镇化发展服务业。通过建立公寓管理式的商务写字楼,集聚国内外贸易性机构、金融保险机构、商品检测机构、商品研发机构等机构形成总部经济,提升贸易辐射效应和商务活动枢纽功能。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和质检中心,推动与东盟各国技术、标准、检验检测等互认与合作。合理调整城市沿街店铺结构。加快构建形成日用百货、品牌专卖、服务类产品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新格局,逐步完善以遍布城市的小百货经营店、连锁超市、品牌专卖为补充的城市商业化市场体系。大力建设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大力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发展医疗保健业。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多渠道、多方式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公共服务覆盖社区、发展社区商业和便民利民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增强商业网点服务功能,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发展家政服务业,创立玉林家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质监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旅游休闲业。围绕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目标,充分发挥玉林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构建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依托天然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醉美玉林”健康、休闲、养生、度假旅游产业,打造“田园都市、五彩玉林”旅游品牌。加快旅游景区、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风情浓郁,向游客传达玉林地域文化、历史文化的休闲度假酒店和主题文化酒店,打造3—5个国家5A级景区。推动旅游跨行业融合,发展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养生养老旅游、会展旅游等特色旅游产业,延伸旅游产业链,促进旅游商品开发,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加大旅游对外开放合作,建设中泰(玉林)国际旅游文化产业园。(牵头单位:市旅发委;责任单位:市农委、林业局、民政局、工信委、招商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健康养老服务业。依托玉林自然生态优势资源和养生品牌文化,以养老地产、老年食品、中医药保健和老年旅游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全国健康养生养老消费目的地。加快发展民族医药,大力推广中医传统疗法,发展中医营养饮食、调理保健、慢病预防等特色养生服务。加快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深度挖掘长寿养生的优势资源,推动形成健康养生服务产业集群。重点在健康养老、中医药养生和休闲养生旅游等优势领域,引进社会资本,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卫生计生委、旅发委、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房地产业。围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升级需求,有步骤推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发展,加快县城和重点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发展工业地产、旅游地产和养生养老地产,保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管理功能。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规范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引导房地产中介服务业转型发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卫星系统应用和呼叫中心等特色信息产品,培育发展移动互联网、三维产业等战略性新兴网络应用软件产业,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物联网产业、智慧云服务、文创媒体、互联网金融、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互联网基础服务等,建设玉林“智慧城市”。建设完善陶瓷等大宗产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支持有实力的信息服务企业开展CMM等资质认证,加大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农委、住建委、人社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

      ——金融业。加大对地方金融业的政策支持,建立充实融资担保基金,完善全市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商业保险的结合。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改制走向资本市场,充分利用好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加快组建玉林市金融投资公司。公司负责运营地方资金与项目对接的整合平台,实现地方金融加速改革发展,助推玉林市实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方式。建立市县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探索流转、变现等多种形式的抵押权实现途径,降低涉农信贷风险,确保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依法、稳妥、有序、规范运行。培育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推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组建玉林农商行。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参股村镇银行。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培育民营银行。继续完善三级担保体系的建设,提升强玉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有控股公司,明确其作为承担我市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农委、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农业发展银行玉林分行、工商银行玉林分行、农业银行玉林分行、中国银行玉林分行、建设银行玉林分行、邮政银行玉林市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玉林分行、广西农村信用社玉林办事处、人民财产保险玉林市分公司、人寿保险玉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国海证券玉林人民东路营业部)

      三、重大工程

      (七)规划引领工程。加强规划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加快编制玉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和服务业“十三五”专项规划等,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推动构建以玉林为中心服务业发展格局。玉林中心主要集聚发展新型/特色专业市场、健康养生、现代物流等以中国南方药都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资源产业特色和区位条件做好服务业产业集聚区规划和实施方案,优先发展专业市场、物流、商贸流通、旅游休闲和健康养生等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八)集聚区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市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培育管理办法、资金支持办法。适应现代服务业空间集聚的国际趋势,按照一区多园方式,规划建设集金融、信息、物流、研发和展示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层面重点谋划建立中医药健康养生、玉柴产业新城现代商贸物流、龙潭产业园现代物流、中国—东盟中医药、“五彩田园”观光农业等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九)开放创新工程。积极开展与东盟各国和北部湾其他6市的投资与经济贸易合作,积极融入中国—东盟和北部湾经济圈,不断提升玉林对外合作影响力和依存度。积极培育利用外资的新增长点,加大对重点外资大项目、大企业的协调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增资扩股,促进外商投资项目增加存量。大力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加大相关政策鼓励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外贸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发展机电、日用陶瓷、服装鞋类、健康食品、编织工艺等龙头产业。加快建设北流日用陶瓷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自治区级玉林纺织工艺出口基地、皮革及制品出口交易基地、休闲服装加工出口基地。引导和扶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北部湾口岸通关一体化,不断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建设一批保税仓,积极争取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抓好铁山港、玉林机场空港口岸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农委、北部湾办、铁路机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在重点行业、新兴领域积极谋划一批业态新、影响力大、拉动效应大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市每年重点推动10个左右发展前景较好、示范作用明显、行业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服务业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大服务业产业发展。强化服务业项目库建设,坚持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前 期推进机制,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项目组织实施力度,继续强化推进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督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政务办、市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发委、招商局、农委、民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一)市场主体和品牌培育工程。推进玉柴等一批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建立独立的法人实体,发展研发设计、物流仓储、营销贸易、售后服务等服务业。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空间。重点支持科技人员、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培育小微企业,整合用好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丰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商贸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制定服务业品牌培育计划,完善服务业品牌评价办法和评价机制。积极推动服务业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注册商标,扶持品牌连锁经营,鼓励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玉林服务业品牌、玉林老字号等,形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范围内有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和服务业区域品牌。支持一批技术先进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和市级服务外包基地完善商标战略规划、创建知名品牌。在金融、研发、服务外包、物流、旅游、文化、电子商务等领域引进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大企业。(牵头单位: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质监局、农委、人社局、招商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旅发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国资委、统计局、科技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二)服务业标准化工程。加快建设以质量安全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先进标准为参照、以创新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鼓励重点领域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用标准化手段引领服务业发展。继续在旅游、商贸流通、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2015年在中国石化广西玉林石油分公司、陆川县谢鲁山庄景区、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单位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进一步推开。(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卫生计生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科技局、金融办、人行玉林中心支行、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中国石化广西玉林石油分公司)

      (十三)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加快玉林职教园区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需要调整和增设相关专业,与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实训基地、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意产业园区等。建立由政府牵头、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服务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创新团队给予奖励或资助。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入股、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为服务业急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在我市工作生活提供落户、子女教育、职称评定、医疗和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公办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探索更加灵活的引进人才收入分配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公安局、科技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四、支持政策

      (十四)切实落实现有各项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简化或细化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和落实手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对现有政策措施需要明确具体实施细则的要抓紧制定出台,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五)完善市场准入,简化行政审批。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行业垄断,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服务行业和领域。统一公布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清单以外的事项,一律不再实施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新增行政审批项目。全面落实“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有关事项,降低服务业企业设立成本。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全市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步伐,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发改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适当增加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从2015年起市本级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设立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增数逐年增加。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一定规模的服务业支持资金。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担保补贴、基金注资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公共服务和提高自主创新的支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增加政府釆购服务产品的类别和数量。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梳理服务业领域中适合市场化运作的PPP项目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税费政策。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有关服务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高新技术企业等产业发展方向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扶持中小微型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好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政策,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逐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暂停征收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水利建设基金。全面清理规范服务业领域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原则上按下限额度收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十八)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布局,并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满足当地服务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列入市重大项目的服务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属于由市保障用地指标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支持。对属于县(市、区)保障的现代服务业项目,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荒滩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等改革试点政策或通过盘活存量用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县(市、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依法供应物流用地,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九)降低服务业企业运营成本。尽快落实自治区服务业与工业用电同价的决定,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对全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按有关降价新规定执行,暂停征收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特种行业(洗浴、洗染、桑拿、洗车)除外的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同价。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电价;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执行当地居民价格,其它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牵头单位:市物价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玉林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玉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二十)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研究设立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信托投资机构、金融租赁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金融机构对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及担保的种类和范围,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扶持市内企业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融资。建立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国家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鼓励服务业项目被征用土地折价入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市银监分局、国海证券玉林人民东路营业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玉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推进重点领域发展、解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将服务业统计纳入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内容开展定期会商。统计部门要指导和协助服务业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形成部门(协会)统计与统计部门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完善对服务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统计,加强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促进统计信息的交流与资源共享,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十三)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以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的信用系统为基础,进一步整合保险、税务、质监、海关、公安、法院、民政、环保、旅游、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和培育征信产品市场,开辟公共服务信用信息渠道,推动形成广泛的社会自律机制和信用评判制度。健全服务业市场信用体系,营造服务业诚信发展环境。建立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服务业市场主体纳入“全市经济户籍库”建设,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工作,推进信息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制定相应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向社会予以披露,引导服务业主体规范诚信经营。继续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者自律管理水平,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增强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诚信意识。

      (二十四)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将服务业发展重要指标以及推进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体系,提高服务业在各级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将服务业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内容。经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每年市人民政府对发展服务业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由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经费奖励。

      

    附件: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略)

    http://www.yulin.gov.cn/info/38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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