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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1. 【颁布时间】1989-10-5
    2. 【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1993-11-3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
      注:本法规1993-11-3已经被id9928法规废止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案件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为了更好地贯彻“两高”《通告》,各地检察院要加强、加快案件的查证工作,抓紧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批自首坦白的重大案件。对于个人贪污、受贿五万元以上的自首坦白案件作免予起诉处理,要严格掌握,一般应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开庭审理;五万元以下的,依法应该起诉的也
    要及时起诉。



    1989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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