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民政部
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
文
件
材
料
基
本
建
设
类
49
本社区文化、教育、体育、青少年、老年活动、福利事业、农贸市场等建设设施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维修、扩建等成套的文字、图表、照片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
永久
(2)一般的
10年
50
本社区环境保护项目的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扩建等成套的文字、图表、照片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
永久
(2)一般的
10年
51
本社区所属服务机构基础设施项目审批、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扩建等成套的文字、图表、照片等文件材料
永久
设
备
仪
器
类
52
本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购置(引进)合同、协议以及合格证书、使用说明、图纸等
30年
53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空调、汽车等办公通用和专用设备的购置合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维修及保修记录等
10年
会
计
材
料
54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类报表及分析报告
(1)年度的
永久
(2)半年的、季度的、月的
3年
55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类总账、明细账、分类账,现金出纳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其他辅助账
15年
56
本社区现金和银行日记账等账簿
25年
57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种会计凭证
15年
58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59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60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银行余额调节表、对账单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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