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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5-2-5
    2. 【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asrd.gov.cn/Item/Show.asp?m=1&d=4892

    7. 【法规全文】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2月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5年2月5日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延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2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延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延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延安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延安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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