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光明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光明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光明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光明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4年10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光明因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