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四川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绵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9日-11日在绵阳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绵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绵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