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胡益荣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胡益荣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孝感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胡益荣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胡益荣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1月15日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孝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胡益荣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并报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