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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4-12-19
    2. 【标题】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6. 【法规来源】http://www.tlsrd.gov.cn/view.aspx?id=2087

    7. 【法规全文】

     

    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常委会,铜陵军分区政治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决定:铜陵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至1月9日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1月6日(星期二)下午报到,召开预备会议;7日(星期三)上午开幕,9日(星期五)下午闭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代表于2015年1月6日下午2:30到市行政会议中心报到。6日下午主要活动:

    1. 2:30—3:30,代表分团报到,地点:市行政会议中心二楼第一会议室。

    2. 报到后,代表分团组活动,地点:各代表团组活动室。

    3. 4:00,召开预备会议。

    4. 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代表编为四个代表团,铜陵县选出的代表为第一团,铜官山区选出的代表为第二团,狮子山区选出的代表为第三团,郊区和驻铜部队选出的代表为第四团。

    三、要确保代表按时参加会议。请县、区人大常委会和铜陵军分区政治部抓紧做好代表出席会议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参加会议提供方便,确保代表按时参加会议;代表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时出席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书面请假,并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代表应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为出席会议审议各项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

    五、会议期间不安排食宿(边远地区的代表除外),不安排车辆接送,统一发放食宿交通补助费。

    联系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5880080,传真:5880099。

    特此通知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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