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宿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议
(2014年12月28日宿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议案提出的调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工业用电量等七个年度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