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2014年12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集宁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乌兰察布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