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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4-12-23
    2. 【标题】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wulanchabu.gov.cn/supervise-18-259.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 2014年12月23日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在集宁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乌兰察布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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