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
(2014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重新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
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80名;桥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84名。
二、本决定增加的两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由长安区、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在召开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例会前,组织因行政区划调整调入的选民依法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