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的决定
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的决定
(2014年1月10日萍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颜小龙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会议结合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萍乡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建议符合客观实际和主动调控、转型发展的要求,决定批准这一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