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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1. 【颁布时间】1985-12-31
    2. 【标题】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法院

    6. 【法规全文】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最高法院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对我国留学生夫妻双方要求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通知
    最高法院


    XXX、XXX:
    你们双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事的来信收悉.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你们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予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你们双方如因特殊情
    况不能回国,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美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美使领馆直接公证.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8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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