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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4-1-14
    2. 【标题】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qrdw.gov.cn/Info.aspx?id=1729&item=001006

    7. 【法规全文】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年1月14日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天琦代市长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2013年,市人民政府紧紧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面对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不利形势,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活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指标增速保持全省领先,民计民生实现持续改善,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宿迁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更大突破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统揽全局,按照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探索城乡发展路径、完善社会治理模式、优化民生服务机制,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如期建成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着力建设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阳光型和廉洁型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务实苦干,为开创宿迁改革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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