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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4-10-28
    2. 【标题】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qrdw.gov.cn/Info.aspx?id=2227&item=001006

    7. 【法规全文】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江苏省宿迁市人大常委会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0月28日宿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宿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在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宿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宿迁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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