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北海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湾办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北海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湾办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北海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湾办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北海市人民政府会同自治区湾办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14年8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市政府安排1亿元,会同自治区北部湾办共同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定向扶持北海工业园区的建设,基金规模控制在10亿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