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1. 【颁布时间】2014-2-21
    2. 【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3. 【发文号】证监会公告[2014]1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402/t20140225_244260.htm

    7. 【法规全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和有关要求,现就我会取消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1月28日《决定》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取消3项行政审批项目(见附件)。

    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依据已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提起的有关申请。

    三、与被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的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中国证监会将专门发布通知。

    四、中国证监会将着手清理与被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有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将对外公布。

    五、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通过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完善监管手段,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有关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中国证监会

                                         2014年2月21日


    附件:中国证监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doc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402/P020140225375900627151.doc



    中国证监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1 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审批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2 境外期货业务持证企业年度外汇风险敞口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 证券公司专项投资审批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 取消该项业务,审批相应取消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