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3-11-28
    2.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t20131128_568396.htm

    7. 【法规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3]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60元和15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475和764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8875元和804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价执行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24时。
    七、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成品油冬季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28569540913836.pdf

    2.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3tz/W020131128569541986948.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11月28日





    相关法规: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