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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3-11-6
    2. 【标题】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3年第36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hnloudi.gov.cn/Item/110888.aspx

    7. 【法规全文】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政府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

    第 36 号


    《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清理审核结果的决定》已经2013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13年11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系列决定,娄底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审核。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27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95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72项同类事项合并为29项、下放管理层级的23项),新增26项行政许可项目(省政府下放)。清理后,仍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共155项。取消14项年检年审项目,保留15项年检年审项目。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及时落实到位。要强化后续监管,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上级已取消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我市相关的初审、审核等项目对应取消;对清理后仍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年检年审项目,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并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7项)
    2.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95项)
    3.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6项)
    4.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155项)
    5.取消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4项)
    6.保留的年审年检项目目录(15项)

    相关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UploadFiles/ZWZC/2013/11/2013110810582321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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