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7年9月19日
95
规范性文件
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1月29日
96
规范性文件
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08]100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5月6日
97
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中央直属猪肉储备冷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08]112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5月21日
98
规范性文件
《延续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规范》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表(延续)与填表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第4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6月10日
99
规范性文件
关于停止收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和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申领管理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09]1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9年1月21日
100
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2009年4月14日
101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19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9年5月7日
102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 2009 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26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9年5月16日
103
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3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2009年7月23日
104
规范性文件
关于规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发[2010]8号)
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2010年3月15
105
规范性文件
关于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作贡献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115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0年5月28日
106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2010]第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0年6月18日
107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0年第19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0年8月11日
108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三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26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0年9月25日
109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四批)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32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0年12月3日
110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1年1月31日
111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五批)(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1年第1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1年2月11日
112
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 2011年3月24日
113
规范性文件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第六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第7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 2011年5月11日
114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 2011年3月30日
115
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7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 2012年3月23日
附件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规范性文件5件)
序号
类别
名称及文号
发文单位及日期
修改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规范性文件
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发改办东北[2009]21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9年10月19日
正文中的“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两批界定了全国44座资源枯竭城市”。
第1条第3项中的“南票区、下花园区、东川区、弓长岭区、鹰手营子矿区、万山特区、杨家杖子开发区转型规划的编制由其所在市或地区人民政府负责”。
第1条第4项中的“原则上规划到2015年”。
第3条第1项中的“转型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前省级发展改革委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查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转型规划进行审查”。
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三批界定了全国69个资源枯竭城市
列入资源枯竭城市的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其转型规划的编制由所在地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负责。
规划期原则上为五年。
转型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前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对转型规划进行审查论证,并出具审查论证意见。
2
规范性文件
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国能新能[2011]92号)
国家能源局 2011年3月16日
第2条中的“本办法适用于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的水电站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3
规范性文件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
国家能源局 2011年8月13日
第2条中的“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投资的,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 25 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企业投资的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的水电站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4
规范性文件
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361号)
国家能源局 2011年11月3日
第2条中的“本办法适用于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的水电站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5
规范性文件
水电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361号)
国家能源局 2011年11月3日
第2条中的“本办法适用于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的水电站项目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水电工程)。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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