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3-8-28
    2. 【标题】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309/t20130916_989593.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关于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和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财关税[2013]47号



    海关总署:

      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相关政策,现就旅客经平潭“一线”、“二线”携带行李物品的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1.对从境外经“一线”进入平潭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按现行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对经“二线”进入内地的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实行便捷通关。海关在“二线”保留对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查验权。

      本通知自平潭综合实验区相关监管设施验收合格、正式开关运行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13年8月28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