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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3-6-24
    2. 【标题】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3年第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jz.gov.cn/lnjz/2013/06/28/173000.html

    7. 【法规全文】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现发布《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刘凤海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明晰相关部门职权,确保各负其责,现对《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危险房屋治理的管理。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二、删去第六条。
    三、删去“第二章房屋使用”标题。
    四、将第七条改为第六条、第八条改为第七条,并调整到第一章。
    五、删去第九条。
    六、删去第二十六条。
    此外,对部分条款的表述予以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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