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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3-4-26
    2. 【标题】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2304656.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关于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税种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0号



      中澳双方税务主管当局代表经过协商,同意将中澳税收协定适用于澳大利亚新增加的矿产资源租赁税(Mineral Resource Rent Tax)。该税种是澳大利亚根据其国内相关法案设立,以铁矿石项目和煤矿项目取得的利润为征税对象,与中澳税收协定税种范围条款澳方所列的石油资源租赁税实质相同。
      本公告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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