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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3-3-17
    2. 【标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2013lh/content_2356251.htm

    7. 【法规全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会议认为,报告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实开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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