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1. 【颁布时间】2012-12-20
    2. 【标题】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农业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212/t20121226_3115916.htm

    7. 【法规全文】

     

    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农业部关于《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的批复

    农政发[2012]5号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对〈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考核办法和标准进行明确的请示》(苏农牧[2012]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具有兽医、水产养殖本科以上学历”,是指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兽医、水产养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兽医临床教学”,是指从事临床诊断、内科、外科、产科、中兽医、寄生虫、传染病以及水产动物疾病(病害)等兽医临床学科教学。

    三、“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是指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
    农政发〔2012〕5号执业兽医答复.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1212/P020121226329991880179.ceb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