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2-8-31
    2.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3. 【发文号】法发〔2012〕1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6. 【法规来源】http://www.court.gov.cn/qwfb/sfwj/tz/201212/t20121225_181312.htm

    7. 【法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发〔201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分工,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经立案庭审查,符合立卷复查条件的,立案后统一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复查和再审;裁定不予受理案件的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由立案庭负责。当事人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符合立卷复查条件的,立案后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复查和再审。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尚未办结的案件仍由原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办理。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8月31日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