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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2-9-14
    2. 【标题】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3. 【发文号】教高[2012]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教育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82/201210/xxgk_143152.html

    7. 【法规全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若为申请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类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本表由申请学校校长签字报出。
    5.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年限 学位授予门类
    学校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年份
    现有本科专业(个)
    学校本年度
    其他拟增设的
    专业名称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所在院系名称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核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校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专业
    设置评议专家
    组织意见(增设
    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审核
    (审议)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专业代码按教育部公布的填写,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请填写建议代码。
    ⒉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校园网址
    学校办学
    基本类型 □部委院校 □地方院校 □公办 □民办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大学 □学院 □独立学院
    在校本科生总数 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
    已有专业
    学科门类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教育学 □文学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管理学 □艺术学
    专任教师
    总数(人) 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数及所占比例
    学校简介和
    历史沿革
    (300字以内,无需加页)
    注:专业平均年招生规模=学校当年本科招生数÷学校现有本科专业总数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如需要可加页)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方向

    本人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成就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出版专著(译著等) 部。
    获教学科研成果奖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省部级 项。
    目前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 项。
    近三年拥有教学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近三年给本科生授课(理论教学)共 学时;指导本科毕业设计共 人次。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4项以内)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科研项目(4项以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1
    2
    3
    4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5项以内)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1
    2
    3
    4
    5
    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注:填写三至五人,只填本专业专任教师,每人一表。
    6.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专业 拟任课程 专职
    /兼职
    1
    2
    3
    4
    5
    6
    7
    8
    9
    10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
    总学时 课程
    周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学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名称
    开办经费及来源

    申报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在岗)人数
    其中该专业
    专职在岗人数
    其中校内
    兼职人数
    其中校外兼职人数

    是否具备开办该
    专业所必需的图书资料 可用于该专业的
    教学实验设备
    (千元以上)


    (台/件) 总 价 值
    (万元)

    号 主要教学设备名称(限10项内) 型 号
    规 格 台(件) 购 入 时 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注:若为医学类专业应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学校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增设专业情况
    序 号 专 业 代 码 本/专科 专 业 名 称 设 置 年 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应包括增设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所属“专业类”下其他专业的区分,专业名称的规范性等)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基本要求:
    注:增设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不需填写。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应出具省级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增设专业意见的公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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