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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2-8-3
    2. 【标题】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3. 【发文号】国中医药医政综合便函[2012]138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yizhengguanli/yiyuanguanli/2012-08-05/16049.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2010年 有( ) 无( )
    2011年 有( ) 无( )
    针对性措施 制订( ) 未制订( )
    措施1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部分落实( )未落实( )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1.2.4 医院对中医药特色指标(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比例、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比例、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定期进行考核分析 2009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2010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2011年 有( ) 不具体( ) 无( )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扣1.5分。 3

    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评估应查阅原始发文等原始资料。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3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3.1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制定( ) 不完善( ) 未制定( )
    实施( ) 未实施( )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1分;已制定,未实施,扣1分。 2
    ★1.3.2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
    有 ( ) 无( )
    实施( ) 未实施 ( )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3分。 6
    1.3.3 实行绩效工资管理 实行( ) 未实行( )
    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体现( ) 未体现( ) 未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2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1.4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1.4.1 将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 纳入( ) 未纳入( )
    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 纳入( ) 未纳入( )
    确定对口支援单位 已确定( ) 未确定( )
    有相关鼓励措施 有( ) 无( )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扣1分;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单位,扣1分;无鼓励措施,扣1分。 3
    1.4.2 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开展人员交流工作
    开展( ) 工作不到位( ) 未开展( ) 未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工作,不得分;未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1.5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 3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队伍建设(95分)
    2.1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1.1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含执业助理医师)( )人
    执业医师总数( )人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执业医师总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7
    2.1.2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临床科室(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未达标,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009年 是( ) 否( )
    2010年 是( ) 否( )
    2011年 是( ) 否( )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4
    2.1.3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4 护理人员总数( )人
    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人数( )人
    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人数/护理人员总数( )% 每低于标准(7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5 临床科室总数(麻醉科除外)( )个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符合要求的临床科室 ( )个
    不符合要求的临床科室 ( )个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7
    2.1.6 医院领导班子总人数( )人,
    其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 )人,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领导班子总人数比例为( )% 每低于标准(60%)10个百分点,扣1分。 3
    2.1.7 院长是否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是( ) 否( )
    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 )人
    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未经过省级以上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科主任共( )人
    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未经过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人 院长未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扣2分。

    其他每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2.1.8 部门
    名称 正、副职
    负责人总人数 其中中医药
    人员数 管理人员中中医药人员比例(%) 每低于标准(60%)5个百分点,扣1分。 4
    医务
    护理

    科研
    教学
    合计
    2.1.9 临床科室负责人总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人数( )人
    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数+临床科室负责人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人数/临床科室负责人总数( )% 每低于标准(60%)1个百分点,扣1分。 5
    2.1.10 临床科室负责人(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 共( )个,
    科室负责人符合要求的科室( )个 不符合要求( )个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西学中培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个科室扣1分。 4
    注:
    1.对该部分进行检查时,除查看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现场抽查部分值班人员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以验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2.低于标准*个百分点,扣*分,举例说明如下: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要求≥60%,评分细则为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某医院实际检查结果为58.4%,低于标准(60%)1.6个百分点,则扣2分。(下同)
    3.指标2.1.3.中药人员也包括毕业于中药专业,但职称为西药的人员。
    4.指标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是指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或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计算方法为:分子为毕业于中医药院校或中医护理专业的人数+毕业于西医药院校,进院三年内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时间≥100学时的人数,分母为护理人员总数。
    5.指标2.1.6.医院领导班子是指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党政领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指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经过学习培训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指标2.1.7.检查时,不再进行访谈,查阅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对于科主任的中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内组织的培训也可。
    7.指标2.1.10.经过西学中培训是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经过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有明确的教学计划和考核标准,有学习证明。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2.2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2.1 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 制定( )未制定( )
    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有( ) 无( )
    措施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3
    2.2.2 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措施,有( ) 无( )
    措施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5
    2.2.3 重点专科(专病、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有( ) 无( )
    实施( ) 未实施( )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2分。 3
    2.2.4 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制定( ) 未制定( )
    措施1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措施2
    落实( ) 部分落实( ) 未落实( )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3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2.3 队伍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指标 检 查 记 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2.3.1 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开展( ) 未开展( )

    业务水平测评以中医内容为主
    是( ) 否( )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中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 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开展( ) 未开展( )
    抽查3名住院医师的培训档案
    姓名1( )培训情况
    姓名2( )培训情况
    姓名3( )培训情况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4
    2.3.3 开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开展( ) 未开展( )
    抽查3名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档案
    姓名1( )培训情况
    姓名2( )培训情况
    姓名3( )培训情况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2分。 5
    2.3.4 每年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项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人
    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 )人
    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人数/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 未承担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扣2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4
    2.3.5 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开展( ) 未开展( )
    考核( ) 未考核( )
    现场考核
    符合( )人 部分符合( )人 不符合( )人
    见附表2.3.5《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4分;现场考核5名非中医类别医师,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1分)。 6
    2.3.6 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建立( ) 未建立( )
    技术考评档案记录情况
    姓名1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姓名2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姓名3 考评中医药内容 有( ) 无( )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中医药内容,每人扣2分。 5
    注:2.3.5:现场考核时从本手册后所附的《临床类别医师考核试题》中抽取题目,对5名非中医类别医师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请记录在《附表2.3.5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中。


    附表2.3.5 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考核记录表

    序号 考核人员信息 考核要点 考核记录 考核结果
    1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2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3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4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5 科室:
    姓名:
    职称: 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符 合( )
    部分符合( )
    不 符 合( )

    专家签名______________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180分)
    说明:
    1.对3.1.1进行检查时,要求的6个肛肠科临床科室必须独立设置。中草药房、名医门诊、专家门诊、名中医工作室不扣分。
    2.检查病历时要由专家从病案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不得由医院提供(下同)。
    3.检查评估临床科室建设部分时从抽取的两个肛肠科重点二级分科之外的其他临床科室中随机抽取2个科室。
    4.对3.2、3.3.1—3.3.4和3.4项进行检查评估时,检查2个临床科室对每个科室分别打分,最后求平均分作为每项指标的实际得分。
    5.对3.3.5进行检查时,由专家在全院手术病历中随机抽查。
    6.对3.9.3进行检查评估时,由医院提供开设病房的临床科室名单和设立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从设立病区中医综合治疗室的科室中随机抽取3个科室的病区(每个科室选择1个病区)实地考查,进行验证,。
    7.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指经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8.处方情况评价方法:查看评审前一年度报表,并抽查评审当月某天的处方。如该天处方比例远低于该年度的处方比例,则再抽查另外一天的处方以进一步核实。中成药和西药在一张处方中的按中药处方计算,计算时应分别计入中药处方数和处方总数。
    9.在对临床科室进行检查时,备选科室不包括预“治未病”科(中心)和重症医学科。
    10.抽查病历,不特指的,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均可。










    3.1.1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项目 科室名称 设置情况 项目 科室名称 设置情况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室 痔瘘科 有( )无( ) 医


    室 药学部 有( )无( ) 临床科室≥6个(痔瘘科、大肠内科、大肠外科、便秘科、小儿肛肠病科、肛肠病康复科),医技科室≥7个(药学部、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或血库、营养科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大肠内科 有( )无( ) 医学检验科 有( )无( )
    大肠外科 有( )无( ) 医学影像科 有( )无( )
    便秘科 有( )无( ) 手术室 有( )无( )
    小儿肛肠病科 有( )无( ) 病理科 有( )无( )
    肛肠康复科 有( )无( ) 输血科或血库 有( )无( )
    其他(请注明)
    营养科 有( )无( )
    临床功能检查室 有( )无(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1.2 - 3.1.3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项目 名称 是否规范 名称 是否规范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1.2医院名称 是( )否( ) 医院名称不规范,扣5分 10

    3.1.2





    称 是( )否( ) 是( )否( ) 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4分。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3.1.3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注: (一)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临床科室命名可采用以下方式:1.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中医专业命名,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眼科、耳咽喉科、口腔科、肿瘤科、骨伤科、肛肠科、老年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或“治未病”科等。2.以中医脏腑名称命名,如心病科、肝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肾病科、脑病科等。3.以疾病、症状名称命名,如中风病科、哮喘病科、糖尿病科、血液病科、风湿病科、烧伤科、疮疡科、创伤科、咳嗽科等。
    (三)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名称不得含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临床科室名称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四)以“中心”、“国医堂”等作为临床科室名称的,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并应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五)3.1.3.按照文件汇编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清理“全国示范中医医院”等称号的通知”要求进行检查。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2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1)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2.1 门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病房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门诊、病房设置与设施每个区域不符合要求,扣3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1分)。 5
    3.2.2 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
    科主任 符合( )不符合( )
    学术继承人 符合( )不符合( )
    护士长 符合( )不符合( )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 1分。 3
    3.2.3 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 )种,实际开展( )种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1》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1》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1例扣1分。 5
    3.2.6 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并见3.3.2《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注:
    1.3.2.3每个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的要求参见《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附后)。当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是否开展了特色服务项目时,专家应从医院提供的名单中随机抽查2—3项进行验证。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

    一、妇科:至少应开展10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灌肠、熏洗、针灸、推拿、局部用药、耳穴、刮痧、穴位贴敷、拔罐、中药超声导入、音疗、熏蒸、穴位注射、砭石、钩活术、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二、儿科:至少应开展9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雾化吸入、针灸、推拿、刮痧、拔罐、穴位贴敷、耳压、熏洗、外敷、中药灌肠、平衡针、浅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三、皮肤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湿敷、清创、药膜、穴位贴敷、面膜、拔罐、针灸、熏洗、钩活术、蜂疗、火针、热敏灸、雷火灸、穴位埋线、放血、薰药、鲜药外治、临方调配等。
    四、眼科:至少应开展1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点眼法、滴眼法、涂眼法、浸眼法、洗眼法、熏眼法、敷眼法、钩割法、熨烙法、眼部注射法、针灸、耳压、离子导入、穴位贴敷、局部按摩、雷火灸等。
    五、耳鼻咽喉科:至少应开展1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清创、吹药、中药滴剂、中药灌洗、中药含漱、中药离子导入、中药外敷、中药雾化吸入、针灸、放血、穴位注射、穴位贴敷、耳压、烙治、割治、啄治、按摩导引、钩活术、平衡针、穴位埋线、浅针、火针、蜂疗、雷火灸等。
    六、肿瘤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内服、外治、注射,针灸,穴位埋线,康复养生等。
    七、骨伤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医手法整复骨折及外固定、牵引、手法、中药、功能康复、针刀、铍针、带刃针、钩活术、松解疏通术、理疗等。
    八、肛肠科:至少应开展10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挑治、穴位注射和钩活术、热敏灸、火针、穴位埋线等。
    九、针灸科:至少应开展9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法(包括毫针、三棱针、皮肤针等),灸法,耳针、头皮针、腕踝针、拔火罐法(包括留罐、闪罐、走罐等),及电针、腧穴药物贴敷、腧穴药物注射、平衡针、腹针、芒针、火针、浅针、皮内针、金针、铍针、针刀、微针疗法、热敏灸、雷火灸、穴位埋线、蜂疗、割治等。
    十、推拿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推拿手法、膏摩、中药、穴位敷贴、湿热敷、理疗、练功、中药熏洗、拔罐、针灸、刮痧、穴位注射、浮针、浅针、穴位埋线、铍针、滞针、锋钩针、针刀等。
    十一、急诊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擦浴、刮痧、拔罐、头针、平衡针等。
    十二、肺病科:至少应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针刺、灸疗、拔罐、熏蒸、中药泡洗、中药超声导入、穴位贴敷等。
    十三、脾胃病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中药灌肠、针灸、耳穴治疗、穴位贴敷、拔罐、足浴、穴位注射、穴位埋线、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
    十四、脑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内服、外治、穴位注射,针灸、火罐、理疗、中药外治疗法、养生康复等。
    十五、心血管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拔罐、中药熏洗、中药灌肠、养生保健。
    十六、血液病科:至少应开展4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
    十七、肾病科:至少应开展6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穴位贴敷、中药熏洗、中药肠道灌洗、中药离子导入、穴位注射等。
    十八、内分泌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耳穴埋豆、贴敷、推拿、足底按压、穴位注射、药浴、理疗等。
    十九、风湿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熏洗、湿敷、贴敷、针灸、理疗等。
    二十、老年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外敷、中药灌肠、针灸、耳穴治疗、足浴、穴位贴敷、脐疗、拔罐、穴位注射、穴位埋线、砭石等。
    二十一、神志病科:至少应开展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治疗、针灸、点穴、按摩、贴敷、足浴、气功和太极拳等。
    二十二、肝病科:至少应开展5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中药灌肠、熏洗、穴位贴敷、针灸、推拿等。
    二十三、外科:至少应开展18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贴敷、箍围、切开、引流(药捻、扩创、导管等)、结扎、垫棉、熏洗、溻渍、灌注、灌肠、挂线、拖线、蚕食、缠缚、涂擦、针灸、耳穴、穴位贴敷及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
    二十四、感染性疾病科:至少应开展7项中医特色服务项目,如针灸、火罐、穴位贴敷、刮痧、穴位注射、雾化吸入、脐疗等。


    附表3.2.4—3.2.5 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1)
    指标3.2.4 上级医师指导下级医师(讲解记录及缺陷纠正)
    序号 科室 病历号 辨证分析 治法处方讲解 用药讲解 诊疗缺陷
    1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2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3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4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5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指标3.2.5 开展病例讨论
    科室 病历号 讨论记录 中医内容 备注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2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2)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2.1 门诊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病房设置、设施与相关要求符合情况
    符合( ) 部分符合( ) 不符合( )
    门诊、病房设置与设施每个区域不符合要求,扣3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1分)。 5
    3.2.2 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不符合( )
    科主任 符合( )不符合( )
    学术继承人 符合( )不符合( )
    护士长 符合( )不符合( )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 1分。 3
    3.2.3 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 )种,实际开展( )种 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到要求,每少1项,扣0.5分。 4
    3.2.4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辨证分析与治疗法则、处方、用药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0.5分;对下级医师的诊疗缺陷未及时纠正,每份病历扣0.5分。 5
    3.2.5 详见附表3.2.4-3.2.5《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中医内容,每1例扣1分。 5
    3.2.6 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查阅相关材料并见3.3.2《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1分。 3
    注:
    1.3.2.3每个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数的要求参见《中医医院各科室应开展中医特色服务项目要求》(附后)。当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是否开展了特色服务项目时,专家应从医院提供的名单中随机抽查2—3项进行验证。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2.4—3.2.5 临床科室病历检查操作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2)
    指标3.2.4 上级医师指导下级医师(讲解记录及缺陷纠正)
    序号 科室 病历号 辨证分析 治法处方讲解 用药讲解 诊疗缺陷
    1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2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3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4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5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指标3.2.5 开展病例讨论
    科室 病历号 讨论记录 中医内容 备注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有( ) 无(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3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诊疗方案及应用)
    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医院 科室(1)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3.1
    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名称1( ) 要素完善( ) 不全( )
    名称2( ) 要素完善( ) 不全( )
    无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一个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 6
    中医诊疗方案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并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
    名称1执行( ) 未执行( ) 体现( ) 未体现( )
    名称2执行( ) 未执行( )体现( ) 未体现( )
    4 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2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1分。
    3.3.2 访谈记录详见附表3.3.2《临床科室中医医师访谈记录表》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2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5
    3.3.3 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情况
    病历号1( )执行()部分执行()未执行()
    病历号2( )执行()部分执行()未执行()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3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 1分)。 6
    3.3.4 中医优势病种年度疗效分析、总结及评估情况 未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1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4
    病种1 定 期()
    不定期() 到 位( )
    不到位( ) 优 化( )未优化( )
    符 合( )不符合( )
    病种2 定 期()
    不定期() 到 位( )
    不到位( ) 优 化( )未优化( )
    符 合( )不符合( )
    3.3.5 手术科室制定至少2个常见病种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 方案名称:
    1.
    2.
    未制定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 4
    手术病例中应用 见附表3.3.5手术病历检查记录表
    注:1.指标3.3和3.4.,如果抽查到的科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未覆盖到的科室,检查诊疗方案时可以按照医院自己制定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进行检查,但必须符合国家中医药局对诊疗方案制定的要求和思路。
    2.中医诊疗方案优化是指对诊疗方案进行更新和修订。
    3.选择运行病历2份,检查诊疗方案执行情况。
    4.手术科室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可与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统一为一个,也可单独制定。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3.2 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1)
    序号 访谈人员信息 访谈要点 访谈记录 访谈结论
    1 姓名:

    职务:科室负责人
    职称:医师 抽查一个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的掌握情况 掌 握( )
    掌握不全面( )
    未 掌 握( )
    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指标3.2.6) 达 标( )
    未达标( )
    2 姓名:

    职称: 抽查一个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的掌握情况 掌 握( )
    掌握不全面( )
    未 掌 握( )
    专科继续教育情况(指标3.2.6) 达 标( )
    未达标( )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3.3 临床科室建设检查记录表(诊疗方案及应用)
    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医院 科室(2)
    指标 检查记录 扣分方法 分值 实得分 扣分原因
    ★3.3.1
    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
    名称1( ) 要素完善( ) 不全( )
    名称2( ) 要素完善( ) 不全( )
    无制定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一个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中西医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0.5分。 6
    中医诊疗方案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并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
    名称1执行( ) 未执行( ) 体现( ) 未体现( )
    名称2执行( ) 未执行( )体现( ) 未体现( )
    未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每个病种扣2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1分。
    3.3.2 访谈记录详见附表3.3.2《临床科室中医医师访谈记录表》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5
    3.3.3 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情况
    病历号1( )执行()部分执行()未执行()
    病历号2( )执行()部分执行()未执行()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3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 1分)。 6
    3.3.4 中医优势病种年度疗效分析、总结及评估情况 未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1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1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4
    病种1 定 期()
    不定期() 到 位( )
    不到位( ) 优化( )未优化( )
    符合( )不符合( )
    病种2 定 期()
    不定期() 到 位( )
    不到位( ) 优化( )未优化( )
    符合( )不符合( )
    3.3.5 手术科室制定至少3个常见病种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治疗。 方案名称:
    1.
    2.
    未制定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2分; 4
    手术病例中应用 见附表3.3.5手术病历检查记录表
    注:1.指标3.3和3.4.如果抽查到的科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未覆盖到的科室,检查诊疗方案时可以按照医院自己制定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进行检查,但必须符合国家中医药局对诊疗方案制定的要求和思路。
    2.中医诊疗方案优化是指对诊疗方案进行更新和修订。
    3.选择运行病历2份,检查诊疗方案执行情况。
    4. 手术科室围手术期中医诊疗方案可与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统一为一个,也可单独制定。

    专家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3.2 临床科室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访谈记录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医院 科室(2)
    序号 访谈人员信息 访谈要点 访谈记录 访谈结论
    1 姓名:

    职务:科室负责人
    职称:医师 抽查一个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的掌握情况 掌 握( )

    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专家手册(201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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