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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12-5-28
    2. 【标题】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3. 【发文号】公告2012年第1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wsjdj/s7891/201206/55070.htm

    7. 【法规全文】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


    卫生部国家食药监管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告2012年第10号



    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卫 生 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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