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2-5-28
    2. 【标题】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 【发文号】国土资厅发[2012]3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mlr.gov.cn/zwgk/zytz/201206/t20120607_1107683.htm

    7. 【法规全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2]31号


      为切实推进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部组织制定了《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点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部。

      联系人及电话:王斌 010-66558282。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3号)关于建设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要求,部于2011年部署了全国地质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31号),基本查清了钻孔的名称、保管单位、钻孔类型、坐标等基本信息。在全国地质钻孔基本信息清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部决定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两个省的试点工作,确定重要地质钻孔筛选标准;明确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库标准和建库内容;选择一定数量的重要地质钻孔资料进行建库试点;开发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研究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信息共享与服务机制;通过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形成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为部署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

      (一)通过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研究拟定重要地质钻孔筛选标准。

      (二)研究拟定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等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库标准和建库内容。

      (三)在试点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不同类型地勘单位中,选择不同钻孔类型,且每类钻孔中选择不少于50口井的钻孔资料进行扫描数字化和采集钻孔属性信息工作。

      (四)开展重要地质钻孔图件扫描建库和属性建库试验,提出上述两类库建设的需求分析。

      (五)开发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

      (六)研究拟定新汇交地质钻孔电子数据格式要求。

      (七)研究重要地质钻孔图件扫描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建设,及其对软硬件条件的要求。

      (八)研究不同钻孔类型,每米钻孔资料信息建成图件扫描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所需的时间和资金。

      (九)研究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信息共享与服务机制;探索地质钻孔资料保管单位主动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激励机制。

      (十)研究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服务检索、查询数据项。

      (十一)研究重要地质钻孔图件扫描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法、步骤,并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

      三、组织分工

      (一)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任务。

      1.协助部组织指导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2.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以下简称“实物中心”)负责按部要求,对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出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总体技术方案。实物中心在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的相关工作成果基础上,负责研究拟定使用于全国的重要地质钻孔筛选标准,以及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库标准和建库内容;开发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提出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信息共享与服务机制建议;研究拟定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协助部做好质量检查等工作。

      (二)浙江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任务。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安排本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3-5个地质钻孔资料保管单位,开展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等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2.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安排本省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3-5个地质钻孔资料保管单位,开展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等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

      3.浙江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各需完成以下工作任务:研究拟定本省重要地质钻孔筛选标准,以及不同类型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库标准和建库内容;提交本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激励地质钻孔资料保管单位主动开展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对外提供服务的政策建议。

      四、时间安排

      (一)2012年7月底前,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向部提交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物中心向部提交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总体技术方案。

      (二)2012年8月,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分别提交重要地质钻孔筛选标准,以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库标准和建库内容;实物中心完成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的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

      (三)2012年9-12月,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使用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对重要地质钻孔资料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和建库,并对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和有关标准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2013年2月,浙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完成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并分别向部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及相关工作成果。

      (五)2013年3月底前,实物中心向部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建议稿)等相关工作成果。

      五、预期成果

      (一)实物中心的预期成果。

      1.提交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

      2.提交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建议稿)。

      3.提交地质钻孔数据采集软件。

      (二)浙江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预期成果。

      1.提交本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总结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

      2.提交本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

      3.提交本省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

      实物中心、浙江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提交的以上工作成果资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为确保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按时完成,浙江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所需的配套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