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32批)予以公告。
附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35批)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14525883.html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