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10-14
    2. 【标题】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3. 【发文号】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330/2011/1021/153105/content_153105.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六)有突出危险的岩层松软,呈片状、碎屑状,其岩芯呈凹凸片状,并具有较大的孔隙率和二氧化碳(瓦斯)含量的。
    第六章 鉴定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瓦斯等级鉴定的矿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整顿。
    按照本办法直接升级或者认定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的,煤矿应当在确定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之日起1年内完成矿井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整顿。
    第四十二条 对在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矿井瓦斯等级的矿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提请有关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 鉴定机构伪造数据、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提请资质审批部门暂停或撤销其鉴定资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降低矿井瓦斯等级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列附录A至附录E为本办法的一部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程、标准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录A 名词解释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等所划分的矿井瓦斯危险程度等级。
    突出煤(岩)层: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岩)层或者经过鉴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
    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核定产量或正常产量60%以上的条件。
    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爆破孔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在20 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 m3/min且持续8 h以上时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
    瓦斯动力现象:指煤矿井下发生的有瓦斯参与或伴随大量瓦斯涌出,且产生明显动力效应的现象。
    地质单元:指地质特征相近、未受大的地质构造阻隔的整片煤层区域。在同一地质单元内,有基本相同的煤质、相近似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煤层破坏程度、软分层厚度等,区内煤层基本连续,瓦斯能够沿煤层在区内顺利流动。
    喷孔:钻孔施工过程中,在瓦斯压力的作用下,从钻孔短时、断续喷出瓦斯和煤粉且喷出距离一般大于0.5m的异常动力现象。
    附录B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中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B1 绝对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矿井、采区或工作面等测定区域绝对瓦斯涌出量是指单位时间内该区域涌出的瓦斯总量,取鉴定月3个测定日中最大的日平均值。绝对瓦斯涌出量为井巷瓦斯涌出量与抽采瓦斯量之和。风排瓦斯涌出量为所有进、回风测点瓦斯流量之差,当测定区域有多个进、回风巷道时,绝对瓦斯瓦斯涌出量包括所有通风回路瓦斯涌出量之和;抽采瓦斯量取当月抽采瓦斯量(包括地面、井下抽采量)的平均值(不包括排放到测定区域回风巷的局部抽采瓦斯量)。测定日每个通风回路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可按照公式(1)计算:
    (1)
    式中:
    q绝——测定区域绝对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总量,m3/min;
    q抽——测定区域抽采瓦斯(或二氧化碳)纯量,m3/min,取鉴定月的平均值;
    q排——测定区域日平均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3/min。
    (2)
    式中:
    n——班制,矿井采用三班制时n=3,矿井采用四班制时n=4;
    i——测定班序号,采用三班制的矿井i=1,2,3;采用四班制的矿井i=1,2,3,4;
    q排i——第i班的风排瓦斯(或二氧化碳)量,m3/min;
    Q回i——第i班回风巷风流中的风量,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m3/min;
    C回i——第i班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
    Q进i——第i班进风巷风流中的风量,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m3/min;
    C进i——第i班进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取当班测定3次的平均值,%。
    B2 相对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矿井、采区、采煤工作面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为日绝对瓦斯涌出总量与月平均日产煤量的比值。相对瓦斯涌出量可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q相——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qmax——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D——月平均日产煤量,t/d。

    附录C 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特征和突出后抛出
    煤量与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

    煤与瓦斯突出可分为煤与瓦斯突然喷出(简称突出)、煤的压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压出)和煤的倾出伴随瓦斯涌出(简称倾出)3种类型,其基本特征如下:
    C1 突出的基本特征:
    (一)突出的煤向外抛出的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
    (二)抛出煤的堆积角小于自然安息角;
    (三)抛出煤的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碎煤和一定数量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四)有明显的动力效应,如破坏支架,推倒矿车,损坏或移动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等;
    (五)有大量的瓦斯涌出,瓦斯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六)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形、舌形、倒瓶形、分岔形或其它形状。
    C2 压出的基本特征:
    (一)压出有2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
    (二)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之间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三)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四)巷道瓦斯涌出量增大,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t;
    (五)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半圆形孔洞。
    C3 倾出的基本特征:
    (一)倾出的煤按自然安息角堆积、无分选现象;
    (二)倾出的孔洞多为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锤(厚煤层)方向发展;
    (三)无明显动力效应;
    (四)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五)巷道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加,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t。
    C4 瓦斯动力现象抛出煤量和瓦斯涌出量计算原则和方法
    (一)抛出的煤量指由瓦斯动力现象抛出的煤量。煤量可按照实际清理出的煤量为准,或按照煤炭的堆积体积计算。计算时堆积煤炭的密度取值范围为0.8t/m3~1.0t/m3,抛出煤炭的粒度差别较大时,可分段按照不同堆积密度计算。
    (二)抛出煤的瓦斯涌出量为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回风巷中的瓦斯从升高开始,截至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状态的增量。对瓦斯涌出量长时间不能恢复到瓦斯动力现象发生前的瓦斯涌出状态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瓦斯涌出量降到1.0m3/min时或到瓦斯涌出量降到稳定状态时。
    (三)瓦斯涌出量可根据工作面、采区、水平或总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定值计算,并应尽量选用瓦斯浓度测值没有超过测量仪器(或传感器)量程的测点资料,当发生瓦斯逆流或局部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可选用采区或总回风流中的测点资料计算。瓦斯涌出量可根据瓦斯浓度和风量的测值变化规律,采用曲线拟合后再积分的方法或者采用分段取平均值的方法计算。
    附录D 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表

    破坏
    类型 光泽 构造与构造特征 节理性质 节理面性质 断口
    性质 手试强度
    Ⅰ类
    (非破坏煤) 亮与半亮 层状构造,块状构造,条带清晰明显 一组或二三组节理,节理系统发达,有次序 有充填物(方解石),次生面少,节理、劈理面平整 参差阶状,贝状,波浪状 坚硬,用手难以掰开
    Ⅱ类
    (破坏煤) 亮与半亮 1.尚未失去层状,较有次序;
    2.条带明显,有时扭曲,有错动;
    3.不规则块状,多棱角;
    4.有挤压特征 次生节理面多,且不规则,与原生节理呈网状节理 节理面有擦纹、滑皮。节理平整,易掰开 参差多角 用手极易剥成小块,中等硬度
    Ⅲ类煤
    (强烈破坏煤) 半亮与半暗 1.弯曲呈透镜体构造;
    2.小片状构造;
    3.细小碎块,层理紊乱无次序 节理不清,系统不发达,次生节理密度大 有大量擦痕 参差及粒状 用手捻之可成粉末、碎粒
    Ⅳ类煤
    (粉碎煤) 暗淡 粒状或小颗粒胶结而成,形似天然煤团 无节理,成粘块状 粒状 用手捻之可成粉末
    Ⅴ类煤
    (全粉煤) 暗淡 1.土状构造,似土质煤;
    2.如断层泥状 土状 易捻成粉末,疏松




    附录E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参考格式
    E1 封面格式:
    E2 封一格式:





















    E3 鉴定人员表格式:

    矿 井 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人员表

    鉴定岗位 姓名 职称 专业 主要工作 签字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E4 报告内容格式:
    1、 矿井基本情况
    矿井交通位置、隶属关系

    矿井煤层、地质构造概况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矿井通风、瓦斯概况

    矿井历年瓦斯等级鉴定和审批情况
    注: 篇幅不够可续页
    2、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基础数据表
    矿 井 年 月
    测点名称 气体名称 旬别 日期 第一班 第二班 第三班 第四班 日平均风排量
    /m3/min 抽采瓦斯量
    /m3/min 涌出总量/m3/min 月工作天数
    /d 月产
    煤量
    /t 说明
    风量
    /m3/min 浓度
    (%) 涌出量/m3/min 风量
    /m3/min 浓度
    (%) 涌出量/m3/min 风量
    /m3/min 浓度
    (%) 涌出量
    /m3/min 风量
    /m3/min 浓度
    (%) 涌出量
    /m3/min
    瓦斯 上


    二氧化碳 上


    瓦斯 上



    氧化碳 上


    说明:1.月产量是指测定区域的月总产量;2.根据需要可增加续表。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
    矿 井 年 月
    矿井、采区、工作面名称 气体名称 三旬中最大一天的
    涌出量
    /m3/min 月实际工作日数
    /d 月产煤量
    /t 月平均日产煤量
    /t/d 相对
    涌出量
    /m3/t 矿井瓦斯等级 上年度
    瓦斯等级 上年度
    矿井瓦斯涌出量 说明
    风排量 抽采量 总量 绝对量
    /m3/min 相对量
    /m3/t
    矿井 瓦斯
    二氧化碳
    瓦斯
    二氧化碳
    注:可加续表。
    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点布置情况

    注:通风系统复杂时可加页

    5、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矿井瓦斯来源分析及说明:

    6、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
    情况说明:
    复印件粘贴处:
    7、矿井火灾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
    情况说明:
    复印件粘贴处:
    8、煤与瓦斯突出、瓦斯喷出情况
    瓦斯突出、喷出发生及鉴定情况:
    9、鉴定月生产状况及鉴定结果简要分析
    当月生产状况:
    鉴定结果简要分析:
    10、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批表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采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掘进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煤与瓦斯突出情况
    瓦斯喷出情况
    鉴定月矿井生产状况
    上年度瓦斯等级
    本年度鉴定瓦斯等级
    鉴定机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鉴定矿井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鉴定具体组织单位初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