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7-28
    2. 【标题】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3. 【发文号】民发〔2011〕11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民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yfaz/201107/20110700170580.s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民政部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民发〔201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