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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6-8
    2. 【标题】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3. 【发文号】农办垦[2011]50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6. 【法规来源】http://www.moa.gov.cn/zwllm/tzgg/tz/201106/t20110610_2011383.htm

    7. 【法规全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割胶生产的通知

    农办垦[2011]50号


    海南、云南省农业厅,海南、云南、广东省农垦总局:

      当前,天然橡胶生产正处割胶时节,经检查发现,个别胶园存在随意加涂刺激剂、加刀连割、增加割线、超水线割胶等问题,导致树体耗皮量大、伤树严重,损害了橡胶树的可持续生产能力。为保证天然橡胶的稳产高产,促进产业平稳较好发展和胶农持续增收,现就做好当前割胶生产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农业(农垦)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指导割胶生产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理顺管理关系,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指导、协调和服务割胶生产管理的能力。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割胶生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扎实做好割胶工培训工作

      各级农业(农垦)部门要结合实施“阳光工程”,创新培训机制,进一步做好割胶技术培训工作,使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割胶工作的人员能够掌握橡胶树割胶专业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能示范的割胶技术人员。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各级农业(农垦)部门要按《橡胶树割胶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狠抓《规程》落实,强化对割胶生产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农垦要严格胶工岗前培训制度,对未培训上岗的胶工,要停工接受培训,待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查清问题根源,及时解决。

      四、着力加强割胶生产指导与服务

      各级农业(农垦)部门要深入割胶生产第一线,加强指导和服务,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割胶生产中。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进园入户开展割胶技术指导,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胶园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要充分发挥天然橡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辐射带动作用,开展高效割胶现场观摩,带动提升割胶技术水平。

      五、广泛开展科学割胶宣传教育

      各级农业(农垦)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宣传贯彻《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和《橡胶树割胶技术规程》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科学割胶宣传教育,解读产业政策,普及割胶知识,推介先进技术,宣传先进典型,努力提高广大胶工的科学植胶割胶意识和技能。

      各省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要根据以上要求,抓紧制定今年割胶生产管理指导工作方案,于6月底前上报我部农垦局(南亚办)。

      联系电话:010—59192628,010—59192659(传真)。

      电子邮箱:nkjrzch@agri.gov.cn。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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