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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5-4
    2. 【标题】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3. 【发文号】食药监办函[2011]17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6. 【法规来源】http://www.sda.gov.cn/WS01/CL0852/61445.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关于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公示和承诺制的通知

    食药监办函[2011]174号


    在京各直属单位:

      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是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效果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向主管部门承诺完成治理任务,并接受群众监督。为指导各单位落实公示和承诺制度,拟制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公示与承诺样稿(见附件1、2),供参用。


      附件:1.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2.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1: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公示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我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将严格按照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的步骤开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小金库”复查工作必须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全面复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情况公示如下:

      除上述问题之处,我单位再无“小金库”。请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如发现还存在“小金库”问题,请举报。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 010-88330945
      举报邮箱:kefy@sfda.gov.cn

      二、本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注:此公示需在单位宣传栏张贴或内网公示)


    附件2:
                 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解决“小金库”这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本单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全面复查等“小金库”治理工作,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步骤,扎实推进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坚决扫清工作死角。

      二、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务求实效。

      三、严格按照要求准时上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等报表,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全面、准确,不虚报、瞒报和漏报。
      本单位承诺愿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若承诺不实,愿意承担责任,并自愿接受处理。
      财务负责人签字:
      纪检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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