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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3-30
    2. 【标题】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人口办发规〔2011〕1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pop.gov.cn/tzgg/201104/t20110411_347894.html

    7. 【法规全文】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人口办发规〔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口计生部门从2001年起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初步形成了机关单位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局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现就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软件正版化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尊重知识、自觉抵制软件盗版行为的良好环境。要将使用正版软件作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加强人口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落实到位。

      二、做好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的版权情况,以及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规定的情况。凡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一律更换,并于2011年4月底前组织完成本单位办公用计算机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和使用管理等整改工作。2011年5月至6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国家人口计生委也将结合相关工作适时对各地人口计生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软件正版化整体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技术实施单位分别负有管理和技术责任。各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软件正版化各项工作。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及时完成采购。今后,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要求,将所需软件的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四、规范正版软件采购和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要严格审核进口产品的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进一步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确保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本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坚持勤俭节约、防止损失浪费的原则,做好软件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处置工作,确保软件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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