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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2-24
    2. 【标题】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发文号】财教〔2011〕21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3/15/content_1825305.htm
      注:本法规已经被id537389法规废止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的管理,我们对《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6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10315/001e3741a2cc0ee9596a01.doc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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