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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1-2-24
    2. 【标题】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3. 【发文号】教政法[2011]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教育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02_zcwj/201103/115731.html

    7. 【法规全文】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教政法[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附件2),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废止的文件目录.xls

         2.教育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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