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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1. 【颁布时间】2011-2-17
    2. 【标题】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1-02/18/content_1806023.htm

    7. 【法规全文】

     

    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的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申请上市铅期货的请示》(上期交有色字 [2010]228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组织铅期货交易。

    二、合约具体挂牌时间在我会批复相关合约后,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和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请你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铅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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