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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1. 【颁布时间】2010-12-29
    2.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3. 【发文号】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商务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1101/20110107349459.html

    7. 【法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商务部令2010年第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2010年12月6日经商务部第44次部务会议审议,商务部决定废止《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宣布《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1.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含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关于出口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1995]外经贸管发第241号)(注:同一文号发布的《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 外经贸部 1995年4月11日 1995年4月11日

         2.商务部决定宣布失效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含文号)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厂丝出口计划配额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6]第735号) 外经贸部 1996年10月18日 1996年10月18日



    部长:陈德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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