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3
流动资金(均值)
4
固产资产贷款
5
流动资金贷款
6
其他
7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8
净资产
9
产品研发机构资产
占净资产的%:
注:此表须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三、主要基础设施、生产及检验设备、产品研发设施设备清单
(一)主要基础设施清单(含土地、办公楼、厂房、库房、与产品相关的辅助设施等)
序号
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m2)
所有权关系
(自有、租用等)
备注
(二)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
数量
用 途
设备原值
(万元)
备注
(三)主要检验设备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量程、精度等)
检定日期
/有效期
设备原值
(万元)
备 注
(四)产品开发主要设施设备(含必要的程序、软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
程序软件
用途
设备原值
(万元)
备 注
附件6:
改装类客车生产企业申请生产客车底盘的准入条件
序号
申请条件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1
与客车生产相关的总资产额(不含土地价值)
不小于18亿元
不小于8亿元
2
与客车生产相关的净资产额(不含土地价值)
不小于5亿元
不小于3亿元
3
客车产品的年销售收入或者年销售量(计算近三年平均值)
其中:销售收入包括国内市场整车的销售收入和国外市场整车、成套散件的销售收入
年销售收入不小于20亿元
年销售收入不小于8亿元或年销售量不低于5000辆
4
自有品牌客车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近三年平均值)
不小于50%
不小于50%
5
产品开发体系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其中:直接从事产品开发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比例
不少于200人
不少于70%
不少于80人
不少于60%
6
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近三年平均值)
不小于3%
不小于2.5%
说明:
1.当改装类客车生产企业同时申请生产轻型客车底盘、大中型客车底盘的准入许可时,应满足本附件所列的较高要求。
2.直接从事产品开发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应在本企业从事产品开发设计工作一年以上(以企业提供的发放工资证明以及社保基金缴纳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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