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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11-5
    2. 【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发文号】教师厅[2010]2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教育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0-11/12/content_1744104.htm

    7. 【法规全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最近,个别地区在组织教师培训中,由于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惨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承办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参训教师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纳入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安排好参训教师的食宿和学习条件。“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要安排在校内住宿。参训教师住所要有利于培训教学,同时具备消防等安全条件,并加强对住所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强化教师安全意识,使教师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各地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要进行认真选拔。所有参训教师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项培训活动,十分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学习研修,取得良好效果。各地要加强考核管理,将参训教师在学习期间的师德表现,包括遵守培训纪律情况,作为培训考核评价、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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