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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0-10-11
    2. 【标题】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3. 【发文号】卫办疾控函〔2010〕838 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卫生部
    6. 【法规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0-10/18/content_1724897.htm

    7. 【法规全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的通知

    卫办疾控函〔2010〕83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实施5年,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为了解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的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国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要求,我部决定于今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

    二、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自查为主。地市级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自评的同时,分别对下一级上报的数据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汇总数据库和自评报告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我部将组织国家级评估组,根据各省(区、市)自评报告中的相关工作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三、时间安排

    2010年10-12月,各省(区、市)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评,2011年1月底前将自评报告和汇总数据库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2011年4-5月,组织开展抽查复核,2011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级评估报告。

    联系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王蓉蓉

    联系电话:010-68792763 传真:010-68792342

    电子邮箱:wangrr@moh.gov.cn

    附件:《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方案.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jcg/cmsrsdocument/doc10210.doc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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